西安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〉的通知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,现将西安市数据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。本报告内容含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
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电子版可在“西安市数据局”(xasjj.xa.gov.cn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西安市数据局联系(地址: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4号楼;邮编:710007;电话:86786061;传真:86788757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4年,西安市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着力深化政务公开,坚持依法公开、主动公开、全面公开,积极推进公开流程规范化、公开内容标准化、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
(一)主动公开方面

2024年,我局通过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168条,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4件,规划、财政、人事任免等信息17条,开展征集调查2次,及时发布各类重要会议信息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回复“12345市民服务热线”11条。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6件,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,政协提案15件,内容主要涉及数字经济发展、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建设、发挥数据要素作用、数据资源交易、数字城市建设等方面,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结,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对答复情况进行了公示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方面

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2024年共收到申请5件,上年度结转0件,共办结5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方面

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,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、公众决策、公众应知尽知文件及时公开。修订完善西安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,压紧压实“三审三校”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,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

建强用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力量,构建全方位融媒体矩阵架构,着力增强门户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传播效能、社会影响力以及公众信任度。根据我局机构改革相关情况修改了门户网站域名,调整了专题专栏;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,2024年订阅数超96万。

(五)监督保障方面

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,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,形成局分管领导负总责,局办公室抓落实,责任处室、局属事业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。持续优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全方位提升公开信息质量,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。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1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2024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5件,均已按照规定办理完毕。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5

0

0

0

0

0

5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

(一)予以公开

2

0

0

0

0

0

2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

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1

0

0

0

0

0

1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

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2

0

0

0

0

0

2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

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

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5

0

0

0

0

0

5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2024年度我局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、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。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4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时公众参与度较低、政务公开培训及研讨交流组织较少等。

下一步,我局将重点围绕我市数据资源管理、数字经济发展、数字政府建设等领域,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。组织开展本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及研讨交流,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,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依据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以及省、市有关规定,2024年,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,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。


西安市数据局

2025年1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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